各学院(部)及海内外专家学者:
为深入开展广州十三行的研究,现将广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2010年科研项目立项及专著出版资助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立项申报范围与条件
1、凡我校教师及海内外专家学者主持研究的有关清代广州十三行的研究课题,均可申请立项。本中心根据每年市里拨给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的情况,对立项研究课题进行资助,一般每年设置5—7个立项课题,具体分为论文和调研报告类一般课题、专著类一般课题和重大课题三种。论文和调研报告类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1万元,专著类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重大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资助经费分为两次划拨:第一次在立项获得通过、签订立项合同书之后,按立项总经费的50%划拨;第二次是在项目完成、经审核同意结项后,拨给另外50%的经费。
2、立项课题的完成时限,论文和调研报告类课题一般不能超过1年、专著类课题一般不能超过2年,重大课题一般不能超过3年。若因特殊原因致使课题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主持人至迟须于原定结项时间的三个月前向中心汇报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方可延期。未及时汇报、提出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者,按未完成课题任务处理。
3、本中心立项研究课题的成果在正式发表或出版时,须在文章中或书的封面、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明“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大学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立项课题”字样;未予标明者,中心可不承认该项目成果,并按违反中心科研课题管理条例处理。
4、以往在本中心立项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今年的立项。
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范围及条件
根据本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学术研究计划,对学术质量高且切合本中心研究方向的著作,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予以全额或部分额度的出版资助。
1.中心根据每年市里拨给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的情况,设置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项目数和资助金额。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设置2—3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3万元。
2、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结项被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等级的著作;
(2)省部级项目结项被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等级的著作;
(3)厅局级项目结项被评价为优秀的著作;
(4)自选课题经中心约请有关专家匿名评审,获得优秀评价的著作。
(5)与十三行有关的优秀博士论文。
3.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须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全部书稿,交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后方可立项。
4、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款由受资助著作的作者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后,再由学校财务处直接汇入接受该著作出版的机构。
5.本中心资助的著作出版时,须在扉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明“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大学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立项资助”字样;著作出版后须向中心交五本(套)保存。
三、申报与立项程序
下载填写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及广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出版基金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中的有关要求。在2010年4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OA至广州大学人文学院冷东,并将打印文本6份交到人文学院办公室。2010年5月广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召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冷东电话:13342885428
Lengdong@21cn.com
广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
2010年3月6日
广州大学“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下载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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